中臺科技大學微縮教室管理辦法
民國
100
年
1
月
4
日
99
學年度第九次中心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為妥善管理並促進微縮教室之有效運用與維護,特訂定「中臺科技大學微縮教室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微縮教室包括控制室、互動式電子白板及週邊連結之視聽設備(攝影機、投影機、喇叭、液晶螢幕),與軟硬體設備(電腦軟硬體、無線麥克風、網路設備等)。
第三條
微縮教室之排課與教室借用及場地管理由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品保推廣組負責督導。使用對象如下:
一、 本校專兼任教師為精進教學而進行演練者。
二、 本校行政或教學單位舉辦之學術性活動及會議者。
三、 校外人士、校內單位對外收取費用、單位、機關欲使用本教室,均以付費租用為原則。
第四條
微縮教室由「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品保推廣組」負責管理,職責包括:
一、 負責微縮教室門禁管制。
二、 維持微縮教室維修、清潔管理與正常運作。
第五條
本教室借用規則:
一、 本校各系所、單位欲借用本教室時,須填寫線上預約表單提出申請(http://localhost/reserve/),系統將自動寄送郵件至教學品保組(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審核後,由系統寄送郵件告知方可使用。
二、 非管理微縮教室的TA或己完成操作訓練相關人員,嚴禁進入控制室。若擅自進入,發現設備遺失或異常,則需由當事人或使用單位負賠償、修護之責。
三、 微縮教室內所有器材、線路、設定等禁止擅自更動、拆裝或攜出。使用時若發現設備異常情形,應立即通報『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品保推廣組』進行處理。
四、 使用前,請先行確認筆記型電腦及互動式電子白板等設備之完整性。使用時,請依指示操作儀器。
五、 使用結束後、離去前請務必協助管理微縮教室的TA,確認關閉各項電源及關閉門鎖。若因人為疏忽,致使教室內儀器設備遭受破壞或遺失,借用人或使用單位須負賠償或修護之責。
六、 借用單位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者,該學期不得再申請借用本教室。
第六條
本教室之校外人士租用或校內單位對外收費規定
一、 校外人士、校內單位對外收取費用、單位、機關租用本教室時,須填寫線上預約表單提出申請(http://localhost/reserve/),系統將寄送郵件至教學品保組(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審核後方可使用。
二、 租用單位使用本教室時,場地設備如發生故障、損毀,應立即告知教學資源組(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使用完畢後,請務必協助管理微縮教室的TA將器材歸位、關閉電源、冷氣、門窗及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三、 租用期限屆滿,由教學資源組(校務研究暨教學發展中心)相關負責人員會同租用單位檢查,確認教室內之設備一切均未遭破壞及場地清潔,如有任何毀損,由原租用單位(人)照價賠償。
四、 微縮教學教室之租用收費標準依本校場地租用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教室內除主講者可備茶水外,使用單位應維護教室之環境清潔,禁止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教室。